□本報記者周斌
  生產、銷售、使用偽基站到底有哪些危害?近年來此類違法犯罪為何屢打不絕?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法學院副教授陳志軍和中國社科院法學所博士後王海橋今天就此接受了《法制日報》記者的採訪。
  陳志軍說,生產、銷售、使用偽基站的嚴重危害性主要體現破壞正常電信管理秩序、影響電信運營商正常經營活動、危害公共安全、擾亂市場秩序、危害公民人身財產權利五個方面。
  據介紹,偽基站規避法律監管,嚴重干擾國家對公共電信秩序的正常管理活動。偽基站以更強的信號壓制屏蔽真基站信號,影響合法電信運營商的經營活動。公用電信設施事關不特定多數人的財產乃至人身安全,在一定情況下,偽基站可能導致正常通信受阻而影響搶險、救災的開展。偽基站發佈的大量廣告,往往帶有大量虛假內容,嚴重擾亂市場秩序。此外,其任意冒用號碼發送的詐騙信息欺騙性極強,容易導致公民遭受財產損失。
  “生產、銷售、使用偽基站屢打不絕的主要原因是違法犯罪成本低。”王海橋說,生產偽基站技術門檻低、成本小、成品便攜性強,不法分子可以流動作案,導致公安取證難打擊難。1993年出台的無線電管理條例已經滯後,處罰輕且與現行刑法銜接不力,導致移送刑罰處理的少之又少,亟待完善立法。
  “近幾年,國家對電信秩序的依法管理明顯加強,壓縮了利用合法電信經營商發送垃圾短信、詐騙短信的空間,偽基站逐漸成為垃圾短信、詐騙短信的重要發送平臺。”陳志軍表示,“兩高兩部”出台的《關於依法辦理非法生產銷售使用“偽基站”設備案件的意見》,將有助於遏制此類犯罪的猖獗勢頭。
  兩位專家建議,全社會共同努力,形成合力,有效打擊和防範偽基站違法犯罪活動。司法機關要進一步加大打擊力度;相關行政部門要對相關技術設備的使用和流通進行有效監管;電信部門加強技術防範;廣大群眾發現偽基站活動時,應當及時報警。
  本報北京4月27日訊
  (原標題:完善法律合力消除五大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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