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網綜合報道】據新加坡聯合早報網11月18日報道,馬來西亞科學、工藝及革新部屬下的網絡安全機構發現,上網時間越長,越容易成為網絡罪案的受害者。
  馬來西亞網絡安全機構高級執行員安倫依馬爾日前在一項網絡安全活動上說:“網民被網絡罪犯盯上的概率,與其上網時間成正比。”
  他說,每周上網1至24小時者的風險為64%;25至49小時者為75%;超過49小時者則高達79%。他表示,馬來西亞網民每周平均上網時間為20小時。
  安倫依馬爾說,根據政府的統計,1997年至今已發生3萬5642宗網絡罪案,若加上“掃入地毯下”的案件,相信數目將更驚人。
  他說,在網絡使用率未普及的1997年,網絡罪投報僅81起。但2008年至2011年則分別為2123起、3564起、8090起及1萬4157起。
  他表示,網絡罪案已成為國際社會各種罪案中,增長率最高的罪案。他說,美國一項研究發現,網絡罪案的“獲利”在2012年達創下1140億美元,首次超越販毒罪案的“收益”。
  他說:“網絡就像一股激流。上載至網上的東西如同潑出去的水,難以收回。因此大家發表任何言論及張貼照片前需三思,以免後悔莫及。”
  他也希望民眾接收或轉髮網絡資訊時,應先思考是否符合“THINK”原則,即“真實”、“有幫助”、“有啟發性”、“有必要”及“厚道”,做個有素質的網民。
  (原標題:馬來西亞研究稱上網時間長易被網絡罪犯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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